根据《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商资函商资函〔2024〕568号)规定,自2024年9月7日起,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(广东)自由贸易试验区从事人体干细胞、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,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。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,可在全国范围使用。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咨询。